Innovation Promotion Section


 
“泰国创新”促进注册
  1. 获得注册的产品或者服务,必须来自泰国的研究机构、泰国的学术研究院或者泰国的民营企业的研发产品或服务创意。
  2. 申请注册成为“泰国创新”的产品或服务的原创者,必须在泰国商务部进行合法商业注册,或者泰籍人士持股份超过51%以上的合资企业,或者拥有生产与销费售合法资质的官方部门。
  3. 申请注册的产品或服务,必须取得该产品或服务的强制性标志认证(如有),包括取得可信赖的检测机构的检验通过。
  4. 申请注用的产品或服务,必须通过质量检测合格,符合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监管文件的要求,包括必须进行安全检测过关,不存在环境危害影响,并得到可信赖机构的安全与环评认证。

符合以上1-4条规定的创意研发产品或服务,将获得注册成为“泰国创新”产品与服务,保护与促进期限为8年。

附带条件是:

  • 如果该产品或服务曾经受到政府部门采购,首次采购超过为5年期,则注册有效期为3年。
  • 如果该产品或服务曾经受到政府部门采购,首次采购不超过为5年期,则注册有效期为8年。

例如: 曾经出售给政府部门超过5年以上,则注册有效期最高为3年。(例如:最早于2008年出售给政府部门,则给予3年的有效注册)。如果曾经出售给政府部门不到5年时间,则注册有效期加起来最高为8年。(例如:最早于2014年出售给政府部门,已经出售了两年,则给予6年的有效注册),如果从未出售给政府部门过,则注册有效期为满8年。

备注:但如果在获得注册为“泰国创新”产品或服务之后,日后发现是侵权产品,或者发现无法接受的使用缺陷问题,或者发现产品的特徵与之前规定的条件不符,将被注销注册,而且销售者必须对所出现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,买方则将获得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有的法律保护。

权益:

获得审批通过,并注册成为“泰国创新”之产品或服务,可获得以下的鼓励优惠权益:

  1. 获得注册成为“泰国创新”产品与服务,保护与促进期限为8年。
  2. 政府部门、国营企业、地方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的政府旗下的部门组织,将优先考虑采购“泰国创新”名单下各家企业或者组织出产的产品或供应的服务,并能以特别采购方式或者类似的方式,进行优先采购该产品与服务。但须符合各部门的相关规定。

相关细节可询问:

电话     (+66)2-564 7000 ต่อ 71390-71392
传真     (+66)2-564 7081
电邮 :   
官方网站 : www.innovation.go.th